9月21日,国泰君安证券发布公告称,于近日收到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《关于证券公司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
根据通知,国泰君安证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。同时,国泰君安证券表示,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持续完善制度建设、加强人才培育,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,在切实尽职履责的基础上,积极发挥业务创新能力,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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